新组〔2018〕71号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郑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规范党员发展及管理。严格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见附件1)要求,正确使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见附件4),抓好政治审查、优化党员发展结构,严禁入党材料弄虚作假,严防带病入党,重点解决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好、未及时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预备党员不按期转正、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党(工)委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关系转接专人及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发放党组织关系转接明白卡;全面排查非公企业、破产改制企业、返乡高校毕业生、十八大以来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分类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中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减少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提高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效率。

(二)规范党费收缴及管理。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要求,按期足额收缴党费;按照《关于印发<新郑市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组〔2018〕22号)要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每期不少于3至5天。要切实用好上级划拨到党支部的经费,及时安排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党员活动等。党费使用要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严格财务管理,落实年度检查制度,规范党员交纳“大额党费”办理流程等。

(三)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各党(工)委要对下辖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专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级备案”、“两级调阅”制度落实,每月通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要推进“三会一课”落实与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管理等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党建电子沙盘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要建立党支部“三会一课”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不断完善“三个公示”、实地查看回访、远程监管等机制。同时,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推行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的通知》要求(见附件2)建立农村无职党员编组、定岗、定责、定奖惩的“一编三定”制度,引导党员亮好身份、树好形象、当好先锋。

(四)规范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各党(工)委要将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送党课下基层”等活动载体,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经常性教育。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崇尚科学、拒绝迷信”为主题的组织生活。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唤醒党员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参与、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党员参加培训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无职党员“一编三定”推进、党员积分制积分、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党员,党支部应提前通知其参加民主评议。

(六)规范党员日常培训。各党(工)委要充分利用好市、乡、村三级党校和特色党校,按照市级党校育思想、乡级党校育业务、村级党校育技能、特色党校育视野的思路,建立师资培训库,分批分类培训,探索党员培育学分制、党员学习约课制、党员结业申请评议制等制度机制,对党支部培育党员情况定期评定挂牌,全面提升我市党员的素质和能力。要坚持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 锤炼党性铸忠诚”活动,建立市、乡两级“万名党员进党校”长效机制(见附件3)。要建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等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采取随机抽考、训前测试、训后考试等方式,坚持以考促学,增进学习效果转化。

二、方法措施

(一)开展业务指导。8月份市、乡两级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围绕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逐项培训。各党(工)委要派专人到下辖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实地查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问题严重的要建立工作台账进行专项整顿。

(二)加强日常督查。市、乡两级要分别成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组,人员由各党(工)委分管组织工作副职、基层办主任(党办主任)、“两代表一委员”等组成,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每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通报。

(三)推磨式观摩学习。自9月份起每季度全市统一组织各党(工)委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磨式观摩会,参会的各党(工)委分管组织工作领导、具体业务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等,随机抽取被观摩单位10%的党支部,市、乡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与,现场评比,观摩后形成专题报告。

(四)定期评定排名。每季度市委组织部根据各党(工)委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督查检查结果、推磨式观摩学习评比情况等,对各党(工)委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真正提高认识、切实高度重视。各党(工)委要加强领导指导,围绕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易操作、见实效。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要深入党建联系点,为基层党组织讲党课,推动基础制度落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工)委要结合单位党员队伍实际、生产生活实际,创新探索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工作,增强党内活动吸引力,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同时,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按时上报工作台账(见附件5),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附件:1.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推行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的通知

3.关于建立“万名党员进党校”长效机制的通知

4.关于正确使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5.关于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台账

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6日

附件1:

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党章》《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我市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细则》为根本遵循,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抓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两个关键环节,通过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过程监管,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政治标准,突出政治合格。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严格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

(二)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领域。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促使党员队伍结构优化、分布均衡。

(三)坚持严把程序,突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程序,对培养、教育、接收、备案、审核等每一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不少、环节不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四)坚持发扬民主,突出群众监督。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对发展党员全过程公开公示,每个环节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切实防止“关门主义”和“带病入党”。

二、方法步骤

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抓住关键节点,把好发展关口。

(一)以“双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党员推荐,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要经过群团组织推优。

1.党员推荐。(1)推荐对象必须是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且符合《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的入党申请人。(2)参加推荐人员为本支部党员,可通过会议推荐、党员单独或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会议推荐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单独或联名推荐可随时进行,被推荐人应当获得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的推荐。(3)推荐的人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培养联系人一般从推荐人中指定。

 2.群团组织推优。(1)注重平时了解。群团组织要注意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有针对性的发现、培养和教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分子。(2)严把推优条件。群团组织推优,要坚持《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从入党申请人中产生。(3)严格推优程序。群团组织对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确定推优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向党支部推荐。

3.党支部研究确定。党支部要对党员、群团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的核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4.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备案材料后,要认真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并研究提出意见。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5.加强教育培养。党组织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两学三吸纳四必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吸纳参加学习研讨、吸纳参加主题活动、吸纳参加组织生活,中央、省委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必谈,发生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时必谈,进入培养发展的重要关口时必谈,发现思想疑虑时必谈),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联系人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二)以“双评”确定发展对象

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必须通过党员、群众的评议。

1.评议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评议方法。(1)党支部召开有群众代表参加的支部大会,参加评议的党员应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半数,参加评议的群众一般应不低于到会党员总数的2/3。根据需要,党员评议、群众评议可分别进行。(2)入党积极分子向与会人员汇报本人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进行现场评议。(3)民主评议的内容应包括综合评价、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履行承诺等方面的情况,等次分为“优秀、一般、差”。

3.评议结果运用。(1)综合评价“优秀”过半,且单项被评为“差”的票数不超过20%的,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可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2)未列为发展对象的,根据评议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教育,继续为其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对于综合评价“差”票超过50%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半年内不得再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进行政治审查。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党组织要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3)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1.全程公示。围绕《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5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公开公示。(1)公示内容。公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职务及民主评议情况、票决结果等。(2)公示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3)公示方式。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通过党务公开栏、板报或单位的宣传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4)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实质性问题的,应立即终止发展程序。

 2.全程记实。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基层党委要规范档案收集登记、管理归档、保管保密、调档查阅等流程,建立完整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党组织应将记实表和有关资料转交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接续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3.全程责任追究。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1)责任追究对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到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2)责任追究范围: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办理和审批时限、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查处不及时或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及时处理等。(3)责任追究形式: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有关责任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4)办理时限: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自发现之日起,一般应在30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工)委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的具体措施,市委组织部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党(工)委要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指导帮助他们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规定,掌握“双推双评三全程”的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督查指导。对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关不严、标准不高、问题较多的基层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附件2:

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推行

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农村(社区)基层落地生根,促使农村(社区)党员牢记身份、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践行宗旨、主动服务群众,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市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中推行以“党员编组,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无职党员“一编三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行“一编三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牵引,以科学设岗定责、合理定岗编组为基础,以推动农村(社区)发展、服务群众为目的,以支部联系指导、落实考核奖惩为保障,把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党员在推动农村(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积极作为、建功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聚焦中心,推动发展。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眼于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来谋划推进“一编三定”工作,通过“一编三定”组织党员为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二)坚持支部主导,因地制宜。以村(社区)为单位,在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立足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群众所思所盼和党员能力特长,科学设置不同岗位,组织党员合理定岗编组,积极发挥作用。

(三)坚持激活主体,催生动力。加强思想教育,促使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激发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的内生动力,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到“一编三定”工作中来。

(四)坚持完善机制,融入日常。建立健全与推行“一编三定”相配套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制度,使党员参与“一编三定”有热情、有能力,坚持“一编三定”有信心、有动力,把履岗尽责、发挥作用融入日常生活、化为自觉行动。

三、方法措施

无职党员“一编三定”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具体操作中注重把握以下环节:

(一)按需设岗,以岗定责

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村(社区)产业发展、群众增收、村庄(社区)建设、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等工作需要,围绕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分析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特长、性格、身体状况等因素,本着“发展稳定需要什么就设置什么岗位,群众期盼什么就设置什么岗位,无职党员能干什么就设置什么岗位”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为本村(社区)党员设立的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力争使大多数无职党员都有发挥作用的平台。岗位设置要立足实情,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不搞“一刀切”,并注意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岗位进行调整。

(二)量身定岗,依岗编组

召开党员大会,公布所设立的岗位及岗位职责,组织党员申报认领岗位。原则上,有劳动能力的无职党员都要申报认领岗位。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胜任岗位要求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可不参加认岗。一般一名党员认领一个岗位,有条件和能力的党员可认领多个岗位。

在党员申报认岗的基础上,村(社区)党支部按照“岗位所需、党员所长,择优配岗、总体平衡”的原则,综合研究提出定岗方案,经征求党员意见后,确认每名党员的具体岗位,并把在同一岗位的党员编成一个组,每组挑选一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和上岗党员要与村(社区)党支部签订《履岗承诺书》,并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开承诺。村(社区)党支部把党员分组定岗及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等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等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分组活动,履岗尽责

党员定岗编组后,以组为单位上岗履职、开展工作。各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的计划制定和活动组织,组内党员要经常碰头,沟通情况,根据岗位职责和民意,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共同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建立党员履岗记实制度,如实记录各组党员履岗尽责情况。

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和村(社区)党支部要结合推行“一编三定”,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党员提高履岗能力。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分包一个组或多个组,经常过问情况,指路子、教方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组履岗情况要与包组干部的工作绩效挂钩,作为评判村(社区)干部工作的依据。

(四)定期评议,动态管理

村(社区)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各组履岗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点评。每年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无职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考评。各组组长和每位无职党员应分别述职,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各组和每位无职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

根据评议结果,村(社区)党支部要对履岗情况好的组长、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评优推荐对象;对履岗情况差的组长、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村(社区)干部或优秀党员进行帮带。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可对党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四、组织领导

推行无职党员“一编三定”是持续深化“两学一做”、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务求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党(工)委要把推行“一编三定”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抓好组织实施。要强化牵头组织和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认真研究每个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逐村(社区)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要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把推行无职党员“一编三定”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评,问效问责。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党(工)委要设定班子成员“一编三定”联系点,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把联系点建成“一编三定”的示范点。市委组织部将加强调研指导、分类引导、督促检查,通过专项督查、现场观摩、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推动“一编三定”工作扎实开展、落地见效。

(三)夯实工作基础。推行“一编三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以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保证“一编三定”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党支部建设,规范完善支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要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党员队伍素质,加大在农民工和80后、90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不断增强队伍活力、提升党员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公开等制度,激发党员关心村(社区)事务,参与“一编三定”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注重总结提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鼓励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完善“一编三定”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各党(工)委要注意总结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把握工作规律,完善配套措施,推动“一编三定”工作创新发展。要运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示范引导各地扎实推进“一编三定”,做到全覆盖、真运用、见实效。

附件3:

关于建立“万名党员进党校”长效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万名党员进党校,锤炼党性铸忠诚”行动成效,按照《关于建立“万名党员进党校”长效机制的通知》(郑组通〔2018〕49号)要求,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落实,圆满完成了“万名党员进党校”的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扎实显著成效:全市2万余名党员陆续走进党校学习,党员身份意识得到强化,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党校主阵地作用得到发挥,教育培训“软实力”显著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得到深化,实现了思想教育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的延展。及时总结梳理“万名党员进党校”经验做法,深化拓展工作成效,建立一整套贴近实际、便于操作,经常性、全覆盖的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拓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成果建立基层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方面精心谋划、强化措施,切实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高素质党员队伍,为高质量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输送强大力量。

二、主要原则

贴近实际,简便易行。围绕中心工作、贴近岗位实际,科学设置培训的班次、期次和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统筹实施。

全员覆盖,突出重点。坚持“全覆盖”,面向基层全体党员;突出新发展党员、党支部书记和新兴领域党员等重点群体。

继承创新,注重实效。深入挖掘经验,持续拓展成效;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长效机制有效管用。

三、主要内容

(一)总结经验。系统梳理前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有关情况,对课程设置、师资选配、学员组织、服务保障和取得成果等有关方面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建立基层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提供遵循。

(二)制定计划。按照组织关系隶属,制定涵盖全体党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原则上每名党员每年应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培训计划应当注重分层分类,注重融入日常经常,注重短期计划和长远计划的科学衔接。

(三)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建立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基层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明确培训的组织领导、职责任务、时间频次、内容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有关内容,为基层党员的全覆盖、经常性教育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保证。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万名党员进党校”长效机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位置。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总结研判、谋划设计、组织实施、制度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科学设计每期培训方案,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流于形式、降低质量。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把教育培训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其

他各类培训相结合,科学编排、有序推进。灵活做好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将对教育培训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巡回督导、暗访抽查、跟班听课、交流通报等方式,传导压力、传递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切实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4:

关于正确使用《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

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全程记实,按照省委、郑州市委组织部要求,从2018年起,在发展党员时须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以下简称《记实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发展党员全程记实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记实表》是确保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落实的有效载体,通过填写《记实表》,能够严把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填写《记实表》的作用和意义,把填写《记实表》作为全面贯彻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

二、正确规范使用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即由所在党支部填写《记实表》。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原则要求。《记实表》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填写,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按照“一人一档,一步一审、一事一记”的要求,使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限都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规定。

(二)认真规范填写。填写《记实表》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不需填写内容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填写时,要认真仔细,避免涂改。

(三)妥善保存管理。《记实表》为党员档案的重要部分,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及时将记实表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文书资料,永久存档。各党(工)委要对自管党员档案进行妥善保存管理。

三、加强指导督

各党(工)委要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工作的指导培训。要督促所属党支部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严格审核《记实表》,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要以《记实表》为依据对所属党支部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人员的责任。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级党组织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和填写《记实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