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新组〔2018〕76号
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新组〔2018〕76号
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提高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新组〔2018〕71号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新组〔2018〕55号
中共新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七一”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支部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业、学校党委:
新组〔2018〕52号
关于印发《新郑市深入实施“支部建设提升年”开展各领域党支部“星级评定、晋位升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决定向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新党建办〔2018〕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新党建办〔2018〕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企业、学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郑城轨党字〔2018〕10号
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沟通思想,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郑城轨党字〔2018〕8号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委领导干部除参加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郑城轨党字〔2018〕7号
为了充分发挥校党委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上级党委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委会议是党委成员集体研究学校党委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开并主持,书记外出时,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根据需要学校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和非党委成员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在讨论有关事项时,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